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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光再次进军五象!总价10.8亿拿下126亩旧改用地

来源:住朋网—广西房地产信息网作者:admin2017-12-27 20:35反馈/举报

    昨日,位于玉洞大道北侧的三块地由天誉、大唐、阳光城三家房企收入囊中,令人惊喜的是,同样位于玉洞大道北侧的 GC2017-112地块于**上午出让,*终,龙光以总价10.8亿元囊获该地块。值得注意的是,该地块没有达到至高限地价4054元/㎡。

    GC2017-112地块由3宗地组成,但不接受单宗竞买。该地块为旧改项目,并且是“双限”地块。而地块* 大利处是,内需配置一所12班幼儿园,且靠近地铁4号线(在建),稳稳的**+地铁房,将来教育与出行的问题则得到解决。

    值得注意的是,该地块要求建设安置项目,须首先建设不少于84065平方米的安置房,安置不能少于989人,并且在**期商品房开工前,安置房须首先开工建设,**期商品房交付前,所有安置房须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。

*终出让结果图

    目前,GC2017-112地块周边主要在售楼盘有万科公园里、融创·九棠府、光明城市。在价格方面,万科公园里上期房源均价12000元/㎡,融创·九棠府均价12500元/㎡,光明城市均价11000元/㎡,从中可以看出,周边价格约在11000-12500之间。未来,GC2017-112地块所建项目价格基本在其左右,出入不会太大。此外,地块周边有衡阳路小学、民主路小学、五象湖中学、南宁三中五象校区等多所学校,教育资源相当丰富。虽说目前地块周边正处于待开发时期,不过昨日的天誉、大唐、阳光城拿地,加上**龙光的“加盟”,日后地块周边将会慢慢发展起来。

    2017年**百零三期国有建设用地GC2017-112地块信息:

    地块编号:GC2017-112

    地块位置:玉洞大道北侧,良庆大道东侧

    出让面积:84080.94平方米(折合126.121亩),由三宗地组成,其中450108100008GB00386宗地实际出让面积30416.30平方米(折合45.624亩)、450108100008GB00387宗地实际出让面积11572.54平方米(折合17.359亩)、450108100008GB00471宗地实际出让面积42092.10平方米(折合63.138亩)

    三宗地的土地批准用途:城镇住宅用地、批发零售用地

    土地使用年限:城镇住宅用地70年、批发零售用地40年

    450108100008GB00386、450108100008GB00387宗地:容积率>3.0且≤4.0,(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%-10%,其余为住宅);建筑密度>20 %且≤35%;绿地率≥35%,建筑高度限定为≤100米(其中特定地区限高:地块内局部建设(不超过建筑总量的10%)可按不超过20%控制);停车位(标准机动车位):安置房住宅部分按不得少于0.6个/100㎡建筑面积,其他计容建筑的车位不得少于1.0个/100㎡建筑面积,同时符合《南宁市城市**管理技术规定(2011年版)》及《南宁市建筑工程**指引》的要求。

    450108100008GB00471宗地:容积率>3.0且≤4.0,(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%-10%,其余为住宅);建筑密度>20 %且≤35%;绿地率≥35%,建筑高度限定为≤100米(特定地区限高:地块内局部建设(不超过建筑总量的10%)可按不超过20%控制,沿良庆湖侧**排塔楼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以下,第二排控制在80米以下);地块内需要配置一所12班幼儿园,用地面积不得少于6500平方米,建筑面积不低于4200平方米,建筑密度>15%且≤30%,绿地率≥35%,建筑高度≤24米,同时须符合《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(JGJ39-2016)和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》的要求。停车位(标准机动车位):安置房住宅部分不得少于0.6个/100㎡建筑面积,其他计容建筑的车位不得少于1.0个/100㎡建筑面积,同时须符合《南宁市城市**管理技术规定(2011年版)》及《南宁市建筑工程**指引》的要求。

    项目建设要求:

    (1)项目用地须建设不得少于84065平方米的安置物业,安置不得少于989人。其中: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9340平方米,安置商业等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4725平方米(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得少于4945平方米,产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4835平方米,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4945平方米)。安置房按多种户型设计,以两房一厅、三房两厅、四房两厅为主,具体面积以60平方米、90平方米、120平方米为主,户型套数比例大致为3:4:3(具体户型、套数比*终按照安置农民实际需求进行调整)。安置产业商铺原则以地面一、二层铺面为主,商铺布局、空间划分等应充分考虑后期装修装饰后符合消防及实际使用要求,原则上层高不低于4.5米、装修后净空不少于3.2米,如对层高有特殊要求,应根据**指标和设计标准进行调整。

    (二)安置房单体建设质量标准按照住宅商品房的标准,装饰装修标准按《南宁市拆迁安置房装饰装修标准》[南建村(2009)3号]执行,公共区域包括大堂、门禁、安防、地下室等按商品房小区标准建设。

    (三)安置物业部分严格按照《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南府发[2013]11号)文件执行。

    (四)成交当场,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《建设合作协议》,明确建设的内容、标准、时限、违约责任等相关建设要求,协议书的履行由良庆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。同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《安置协议》。竞得人须按照上述《建设合作协议》,《安置协议》,《建设项目**设计条件通知书》[审批号:(五象)2017-132]、[审批号:(五象)2017-133],《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》(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〔2017〕45号)、(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〔2017〕46号)以及相关会议明确的标准建设安置物业。

    (五)竞得人须按出让合同的有关规定按期开竣工,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,竣工时间为自开工之日起30个月内竣工;安置房部分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,竣工时间为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。

    (六)本项目作为安置项目,须首先建设安置房,**期商品房开工前,安置房须首先开工建设,**期商品房交付前,所有安置房须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。

关键词:土地拍卖责任编辑:梁业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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